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

財經,財經台,財經新聞-*ST中華A:重整進展公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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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12-11-19  股票代碼:000017、200017 股票簡稱:*ST 中華 A、*ST 中華 B 公告編號:2012—040  深圳中華自行車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  重整進展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   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  特別提示:  ●本公司已於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, 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對本公司進行重整。根據《股票  上市規則》的規定,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,至法院就重整計劃做  出裁定後申請復牌。  ●本公司 2012 年前三季度業績為虧損 4817.53 萬元。  ●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間,本公司存在因《股票上市規則》規定的原因被暫停  上市,或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的原因(如重整方案未 通過等)  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;若本公司被宣告破產清算,本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  的風險。  2012 年 10 月 24 日,深圳中院作出(2012)深中法破字第 30-1 號《民事裁定  書》,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對本公司進行重整,並指定北京市金杜(深圳)  律師事務所、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務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管理人(詳見本公司刊登於  2012 年 10 月 29 日的《重整進展公告》)。  本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的相關規定,  管理人已啟動債權申報登記及審查工作,權利人 申報指南詳見本公司於 2012 年 10  月 29 日在《證券時報》和《香港商報》刊登的《深圳中華自行車(集團)股份有  限公司重整案權利申報指南及授權委托書》。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規 則》第 13.2.7 條的規定,公司股票自 2012 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,至深圳中院就重整計劃作出裁定後,由本公司向深圳證券交  易所申請復牌。  本公司特別提醒廣大投資者,重整期間,本公司存在因《上市規則》 規定的原  因被暫停上市,或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規定的原因(如重整方案未  通過等)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;若本公司被宣告破產清算,本 公司股票將面臨被  終止上市的風險。本公司將根據上述事項的進程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本公司董  事會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,註意風險。  本公司 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,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體為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證  券時報》、《香港商報》和巨潮資訊網 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,公司所有信  息均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。  特此公告  深圳中華自行車(集團)股份 有限公司  董 事 會  2012 年 11 月 19 日(交易所)(來源:中金在線編輯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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